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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发布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限量要求的技术法规草案

字号: 2017-05-23 14:13:09 点击数:

     201611月撤销第37/2015/TT-BCT号文件后,越南工业贸易部(MOIT)于201719日通过WTO提交了G/TBT/N/VNM/93号通报,发布关于越南市场纺织品中偶氮染料和甲醛含量的新国家技术法规。
新法规规定了对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限量和检查。这适用于越南市场的所有纺织品制造商和进口商。由贸易和工业部长任命和授权的检查机构进行检查。
纺织品在投放越南市场之前,必须根据第28/2012 /TT-BKHCN号方法5(代表性样品和广场审核的测试方法)或方法7(批量产品测试方法)进行标准合格评定和认证,取得符合性标签。
新法规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限量要求如下:  
批量产品 
最高允许限量(mg/kg)
甲醛 
每种芳香胺
36个月及以下年龄儿童用纺织品
30
均为30
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
75
非直接接触皮肤纺织品
300
 
 纺织品中甲醛测试方法如下:《纺织品--甲醛的测定--1部分:游离和水解的甲醛(水萃取法)》(TCVN 7421-1:2013)或《纺织品--甲醛的测定--1部分:游离和水解的甲醛(水萃取法)》(ISO 14184-1:2011
纺织品中偶氮染料释放的芳香胺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测试:《纺织品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测试方法--1部分:提取或不提取纤维情形下检测某些偶氮染料的检测》(ISO 24362-1:2014)和 《纺织品--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测试方法--3部分:某些可能释放4-氨基偶氮苯的偶氮染料的检测》(ISO 24362-3:2014),或者《纺织品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测试方法--1部分:提取或不提取纤维情形下检测某些偶氮染料的检测》(EN 14362-1:2012)和《纺织品--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测试方法--3部分:某些可能释放4-氨基偶氮苯的偶氮染料的检测》(EN 14362-3:2012)。
 
(2017-5-23)